授權條款

2010年10月16日 星期六

辯論賽(是否要有博弈特區)

宗教、社運、學界結盟 反對設賭場


離島建設條例修正草案的「博弈條款」才闖過立院初審一關,宗教界、學界、社運界的反對聲浪已湧現;他們認為,賭博和毒品一樣,有嚴重擴散性,一旦開放,其負面影響不是「特區」可以侷限得了,將一發不可收拾。
宗教界、學界、社運界已組成「反賭博合法化聯盟」,參與者包括天主教、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佛教、一貫道等各教派長老;台灣教授協會、人本教育基金會、生態永續協會等社團,以及台大、東吳、靜宜、東海等大學教授。
發起人釋昭慧法師指出,為表達強烈反對立場,聯盟除了發表聲明反對外,也將向立法院朝野黨團及立委候選人遊說,要求制止離島設立賭場相關法案,並簽署反對賭博合法化的聲明;更不排除發動全民遊行,表達對此一法案與政策的不滿。
輔大神學院院長艾立勤、靜宜大學生態研究所副教授葉智魁強調,賭博與娼妓不同,辦娼妓設置風化區,並不會擴散外地,賭博設特區,則傾家蕩產的賭徒回到社區後,將不幸、可能鋌而走險的犯罪帶到各地,美國過去只有三個州可以合法賭博,目前全國只有三個州不能合法賭博。
此外,根據美國可以合法賭博的州政府的統計亦顯示,雖然政府及賭博業者一再強調是在不影響治安之下,開放賭博,但賭博合法化之後,治安問題均有惡化現象。他們認為,在政治獻金機制相當嚴格、相當重視治安問題的美國,都出現此一問題,台灣更難寄予希望。
聯盟強調,賭風猖獗不可能因設置賭場而化解,各種弊病更不可能因賭博納管而減少;照顧弱勢離島民眾用心雖然值得肯定,但任何形式的賭博合法化,效果適得其反。他們堅決反對賭博合法化。


2001-10-20/民生報/A3/今日話題】

化外之地--賭博為何選擇特區內合法化而非全面合法化?

化外之地—賭博為何選擇特區內合法化而非全面合法化?

文/孫有蓉

博弈在各個國家中幾乎不是全面禁止,就是被政府歸類為特許行業,鮮少聽聞博弈在一個國家中全面合法化、除罪化,更未曾有國家一開始就視賭博為合法並且不受道德批判。這種現象的緣由何在?而賭博全面合法化與特許在影響上又有何差別?

在反對博弈合法化的相關論述中,道德上 的價值觀與博弈所造成的社會成本,是最常被提及以反對賭博合法化的論證。先不估計賭博所帶來的經濟收入,社會普遍對以貪婪為出發點、投機取巧式的活動予以 負面的價值判斷,這是普遍存在所有社會中的現象。這種價值判斷會普遍出現在所有社會以及它的起源,並 非本篇文章要討論的重點,而統計數字或者任何方式所嘗試論證博弈所帶來的高社會成本也並非本篇文章要討論的重點。本篇文章重點在於,先將道德與社會成本擺 為次要問題,選擇特區式合法化與全面合法化到底有何差異?還是特區式博弈合法化單純在於統一管理可能更安全、更能減低社會成本?

自由競爭與寡占

特許行業,代表政府以公權力讓某些團體 得以經營某些行業;而特區,即代表只有在特區內得以享有某些遊戲規則,且並非所有人得以進入特區。這兩種形式都具備著相同的特徵:非自由競爭。因為獲得營 業許可,或者進入特區享有某些遊戲規則,都不是競爭下的結果,而是被第三者給予,不管是任意給予或者用評比制度決定資源分配。舉例來說,政府今天只允許一 家廠商獲得營業許可,那獲得許可的廠商就壟斷了整個市場;有限但並非只有一家廠商獲得營業許可,即形成寡占。
在這樣的運作型態下,先不考慮獨占廠商 或寡占廠商所可能產生的負面效應與成本,決定誰有資格獲得許可證就變得可操作,而且是可被政府操作。這樣的情形直接導出利益分配問題,更進一步引發官商勾 結的可能與操作空間。若開放賭博全面合法化,政府一樣可以抽取較高的稅金,同樣的管理辦法,而設立賭場與否變成營業者本身對風險與成本的判斷,也自身承擔 經營失敗的後果,看似權責清楚而風險不需全民買單。但,卻鮮少有政府選擇讓博弈進入自由市場。為何?

三點因素
首先,各個社會對賭博所賦予的負面價值 判斷如今依然普遍且深植人心,使得政府害怕全面開放賭博合法化引起社會動亂。其次,賭場與高犯罪率或者其它社會成本在經驗上時常伴隨出現,而集中管制代表 只需要一套管理系統而全面合法化意味著為數眾多的管理系統,所以博弈特區內合法化,在經驗上成為控管其高社會成本的較佳途徑。第三,政府政策的推行一直以 來都會造成利益重分配,而利益分配的操作在某種程度上也成為政策得以推行的條件,因此,對政府來說,也許與其全面開放合法,還不如將利益分配的權力掌握在 政府手中,以換取籌碼。
也許以上三點無法窮盡博弈之所以鮮少全面合法化的原因,但三點因素仍然為理解博弈全面與特區內合法化提供了一些整體性的理解,使我們能夠多觀點地探討博弈合法化問題。
博弈條款牴觸公投法

◎ 稀客

日前國民黨在立法院配合無黨籍聯盟,以多數暴力通過「博弈條款」,明目張膽地「因案設事」—迴避公投法需達「半數公民」支持的條件,只需達「有效投票數的半數以上」支持即可開設賭場。彷彿只要「高層」有意,底下就可以不計手段來配合;難道這就是「藍色完全執政」所為我們帶來的後果?
立法院此舉非但毫無正當性,同時也再一次充分顯示出馬政權上台以來「凡是國民黨不願意的就甭談」、「只要國民黨喜歡就沒甚麼不可以」等醜態。國民黨為了阻止人民行使憲法所賦予人民「創制」、「複決」的權力,硬生生地將「公投」及「修憲」門檻拉高到不可能的標準,本來就應譴責。如今,為了配合馬團隊的「開賭政策」,竟然又明目張膽地片面修改、大大降低「博弈公投門檻」,其背後的「司馬昭之心」更應加以撻伐!
訴諸「修憲」及「公投」,是彌補「議會政治」、「間接民權」之弊端最重要的權力與手段,凡訴諸「修憲」及「公投」的議題皆屬重大議題,「門檻」應該一致,不得「因案設事」,此次立法院處理「博弈條款」時,已嚴重違背此精神,除了造成「博弈條款」門檻過低,也反映出「公投」及「修憲」門檻超高的問題。
我們認為,日前通過的「博弈條款」已明顯涉及牴觸公投母法的問題,馬總統應予以退回,並移請與「公投法」修正案一併處理,重新檢討並訂定一個合理「公投門檻」,以彌補當前台灣「議會政治亂象」及「民主嚴重偏斜」的缺失,並落實重大議題得以訴諸直接民主的精神、讓台灣的民主得以步入正軌。
(作者為東部某國立大學教授)

補正公投法!

◎ 高志鵬

甫通過的離島建設條例第十條之二規定,設置觀光賭場,得依公投法先辦理地方性公民投票,但投票人數不受縣(市)投票權人數總數二分之一限制,只要有效投票數超過半數同意即可。然而現行的公民投票法第三十條中卻明訂規定:「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投票人數達全國、直轄市、縣(市)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即為通過。投票人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或未有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均為否決。」國民黨不惜違背現有公投法規定,大開方便之門也要確保博弈條款過關,顯然公投法的規定才是問題所在。
過去民進黨執政時期,曾推動幾次重大公投,議題包括強化國防、與中國對等談判、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追討不當黨產等公投案,但即使人民對公投題目具有高度的共識,前往投票的有效票數也都超過半數,卻礙於公投法中「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的超高門檻,讓公投案皆被否決。而國民黨在博弈條款中刻意規避此高門檻,將條件放寬到有效票數過半數同意即可設置賭場,可知國民黨亦瞭解到公投法的規定門檻過高,若適用現行公投法規定,博弈條款能否在澎湖縣公投中過關,仍是未定之天。
再看看台灣教授協會等公民團體,在立法院前靜坐要求立法院補正公投法,歸還人民權利已有數月,國民黨卻置若罔聞;對於民進黨所提的公投法修正案,也從不排進委員會審查,完全忽視民間團體與在野黨的訴求。如今國民黨強力為博弈條款護航,不惜規避公投法的規定,證明國民黨並非不瞭解公投法的高門檻限制是阻礙人民意見表達的絆腳石。筆者呼籲,國民黨應正視民間團體與在野黨要求,補正公投法,還權於民!
(作者為民進黨籍立法委員)

博弈條款過關 離島可設賭場
長期以來與「博弈條款」劃上等號、來自澎湖的無盟立委林炳坤,拱手向支持通過該案的國民黨立委表達感謝。
(記者廖振輝攝) 
立法院昨天表決離島博弈條款,反對賭博合法化的社運團體及宗教團體,在立院門口舉行抗議活動,呼籲勿強行通過「博弈條款」。但在國民黨團決議一致贊成下,最後以七十一票同意票對二十六票不同意票(均為民進黨籍),通過此案。(記者方賓照攝)
立院大清倉 上演表決戰

〔記者邱燕玲、曾韋禎/台北報導〕在國民黨多數優勢下,立法院院會昨以表決三讀通過推動十六年的離島建設條例「博弈條款」,離島將可設置賭場合法賭博;另遺贈稅調降案也在「為富人減稅」的質疑聲中表決通過,調降為單一稅率十%,免稅額也大幅提高。

立法院昨大舉清倉通過十七項議案,今日會期最後一天,主戰場鎖定九十八年度總預算及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集遊法等案,預料將有一番表決大戰,尤其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不滿總預算朝野協商初步結果,認為歲出「只刪一%不夠!」今日朝野將再溝通,民進黨團揚言不惜逐項表決,若其總預算九百多項提案加上委員登記逐案發言,「三天三夜都表決不完!」

昨日通過的「博弈條款」,開放所有離島都可設置賭場,但須先經當地公投同意。國、民兩黨對此案態度兩極,國民黨團特別以黨團會議凝聚共識,達成一致支持的決定;民進黨團則由黨主席蔡英文親自督軍,同樣以黨團會議達成一致反對的決定,立院會場外並有反對賭博合法化的社運團體及學界人士抗議,但該案最後訴諸表決,國民黨以強勢多數表決通過。

遺贈稅調降 一律為10%

調降遺贈稅案也被民進黨視為「為富人減稅」全力反對,國民黨團再以壓倒性席次表決通過,遺贈稅率由現行最高稅率五十%調降為單一稅率十%,遺產稅免稅額大幅提高至新台幣一千二百萬元,贈與稅免稅額,也由每年一百萬元大幅增為每年二百二十萬元。

立法院朝野黨團昨「打帶跑」,一邊協商一邊進行法案二、三讀,熬夜通過十七項議案,包括修正離島建設條例、遺贈稅法,及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的民法物權編及其施行法、保障孕婦勞工的勞保條例、汽機車減稅的貨物稅條例、菸價將漲十元的菸害防制法、八百多位滯台泰緬國軍後裔與一百多位流亡藏人可在台合法居留的入出國及移民法等,還有攸關馬英九「愛台十二建設」桃園航空城的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建立聽力師證照制度的聽力師法等。

今天是立法院本會期最後一天,民進黨團有意藉總預算表達立場,蔡英文認為只刪減一%(一百八十三億元)實在太少,特別到民進黨團會議「精神講話」,多位綠委也認為民進黨應「戰到底!」即使在立院只有二十七席,也要用表決方式表達黨的立場。若民進黨團九百多項提案要全面表決,今天將會是立院本會期「最長的一天」。

今審總預算 綠將戰到底

對於四年五千億的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草案,民進黨團今將要求增列平衡南北差距、就學安定計畫兩項條文,盼從中全額補助建教生及高職生學費、中小學營養午餐費及書籍費,學貸零利率並展延三年還款;經建會則傾向通過有排富的版本,此案若達共識應可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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